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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2月2日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曹云山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院长曹云山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惩罚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利益纷争,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安定。1-10月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52件,判处罪犯290人。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30件,判处罪犯51人。严惩“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71件,判处罪犯154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17件,判处罪犯23人。继续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依法惩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6件。审结了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贪污千万元门票款大案,主犯吕月英被判处死缓。判处职务犯罪的罪犯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又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名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少年犯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7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特别是在死刑案件审理中,认真贯彻中央“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对罪行极其严重、罪证确实充分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依法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促进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矫治。注重对刑事案件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3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22万余元。依法运用主刑、附加刑、非监禁刑、财产刑等多种刑罚手段惩罚和矫正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以《物权法》的实施为契机,依法审理民事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和睦,审结案件356件。依法维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制裁侵权行为,判明财产权属,审结侵权、权属类纠纷案件268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竞争,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和各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交易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诚信建设,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53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用工和拖欠、克扣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审结劳动争议和追索劳务费案件65件。贯彻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慎重稳妥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件。依法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产品买卖等涉农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契约自由,妥善处理各类商事纠纷以及金融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坚持平等司法保护,对辖区内外的当事人和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不断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大力推行民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现在调解已经成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调解结案和经调解说服当事人撤诉的民事案件768件,占结案总数的65%。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杜绝“一判了之”。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成功审理了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拒载索赔案。(三)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在行政审判领域,通过化解“官民纠纷”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要求,防止矛盾激化,尽可能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使案件处理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查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文件精神,在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基础上,充实执行力量,摸清积案底数,逐案分析原因,创新执行方法,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当事人和案外人异议的审查,落实执行复议等救济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合议制度。对超期不结的案件实行及时更换执行人员制度。规范拍卖、变卖行为,坚决杜绝以物抵债时高值低估、低值高估,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共受理执行案件746件,执结514件,执结率68.6%,执结标的总金额1919万余元。

  (五)完善再审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加强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答复工作,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一是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二是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建立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合理诉求、依法纠正错案相统一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三是充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量,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4件,同比下降7.8%。对于因当事人不了解、不理解法律规定而申诉上访的,办案人员进行判后答疑;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接待人员反复耐心做好说服工作,最大限度息事宁人。以裁判质量、审判和执行效率以及工作作风为重点,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文书评查、发改案件评议、报结案件审查等日常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507件审判、执行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

  (六)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安定。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涉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健全机制,靠实责任,下大气力解决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密切联系人大、政法委及政府信访部门,各审判业务部门联动配合处理信访案件。今年,涉诉上访案件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对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政法委交办的10件缠访案件,院领导亲自接访、阅卷,主持研究,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果、一案一复。上述案件基本得到妥善解决。

  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要求,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一)认真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以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通过教育,一些错误的观点得到纠正,模糊认识得到澄清,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得到增强。

  (二)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培训活动,贯彻落实《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持续不断狠抓干部学历教育及法律专业知识教育,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后,我院及时组织法官进行学习,积极派员赴外地参加最高法院、省法院组织的培训,院里还派人到有关单位讲解《物权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采取各种形式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2003年以来我院先后有14人通过司法考试,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位居前列,受到上级法院多次表彰。法官队伍的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司法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法院领导干部和全体法官结合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现状,查找差距,及时整改。二是加大对《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从立案、审判、监督和执行各个环节入手,从最容易发生侵犯当事人权利和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入手,规范法官审判行为,约束法官业外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今年我院干警中未发生违法案件和较大的违纪案件。

  (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决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的审理,及时向市委汇报听取指示。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法院重要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三、积极推进法院改革,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全面实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推行审委会委员直接审理案件制度。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合议庭、独任法官的职责。强化诉讼调解,依法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增强诉讼调解的实际效果。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实行立案与审判、执行“三分离”制度,形成了法院内部审判权的相互制约机制。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审判庭和审判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审判全程跟踪监督。建立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对审结的案件逐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审判程序、实体处理和案卷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改革裁判文书,规范格式,增强说理性,不断提高诉讼文书质量。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严格执行诉讼费减、缓、免的各种具体规定,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保确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各位代表,2007年,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司法水平、司法能力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的根本解决还须进一步努力;少数法官的审判作风还有待改进。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审判职能的发挥。我们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四、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做好明年法院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调解经济关系,保障社会发展;坚持宽严相济,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能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具体讲,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司法保障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院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极端重要性,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把确保稳定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着力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发点,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立足点,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重点审理好影响社会和谐的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案件、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涉农案件、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公平发展的商事纠纷案件,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加大诉权保障力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执结率,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全力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提供更好的组织、制度和后勤保障。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选任机制;继续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弘扬司法正气。(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统一,坚持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的统一,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以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尊重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等具体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司法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文明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编辑: 滑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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