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等制度。副市长梁洪涛出席。
会上,市质监局、工商局、食监局、卫生局、农林局、民委、商务局分别汇报了各自上半年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讨论并通过了《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规定》《嘉峪关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综合监督,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衔接监管体系,切实做好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梁洪涛指出,要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提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心;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扎实做好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等方面的整顿工作;加强沟通,完善制度,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溯源制度,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马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