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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公安局实行旅馆业“微管理”小记

 2018/06/07/ 09:38 来源:嘉峪关日报 朱玲

忘带身份证 也可住旅店

——市公安局实行旅馆业“微管理”小记

  本报记者朱玲

  一直以来,入住旅店,必经的一道程序就是“前台出示身份证”。可是对于出门在外的游客来说,身份证丢失或者遗忘将带来不小的麻烦,需要前往派出所登记后再返回旅店。随着我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疏解”工作,忘带身份证想要入住旅店需要在派出所之间来回奔波已经成为过去时。

  5月28日,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嘉北工业园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在派出所组建的服务旅店业微信群内收到消息:辖区招待所来了一位忘记带身份证的旅客,附有旅客照片及需要核查的身份信息。民警迅速利用微信视频通话功能,与无证旅客“面对面”进行身份信息查询比对,不到2分钟,信息查询比对结束,旅客顺利入住。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暖心的举措大大方便了群众,让旅店业主和旅客都赞不绝口。

  放就动真格,管就下功夫,服就求实效。为适应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切实抓好便民利民服务的落实,市公安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带来的便捷与高效,积极探索旅馆业“微管理”工作模式,使用微信等社交通讯软件,以派出所为单位整合全市旅馆业资源建成微信群,形成警民联络平台、宣传平台、身份核查平台、协作互助平台,制作服务旅店业核查登记表台账,进一步完善了旅馆业治安管理日常工作模式。

  为了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公安改革的红利,又做到管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我市公安系统同时还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建立了专项核查台账,做到核查即登记,责任到人,同时要求旅店业也针对无证旅客建立了专门台账,做到责任清、底数明;督察支队通过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时刻绷紧民警在核查工作中的“高压线”,坚决杜绝违规入住等情况的发生;全市各派出所还利用微信群针对社会治安情况发布安全提示,督促旅店业做好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旅店业也可通过微信群及时向民警反馈旅店入住人员的异常情况,通过把全市的旅店打造成为与群众联系的“警民桥”,构筑起城市坚实的“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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