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文博)日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振峰、侯守森、张军生、张泽泉、秦连喜、江贵明、毛利新、包建军、孟繁萍(女)、张小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0名刑事被告人被判处10个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此案系嘉峪关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据悉,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高振峰、侯守森、张军生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发放高利贷等手段,在被害人逾期或者无力偿还虚高债务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讨要债务,在嘉峪关市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高振峰为首要分子,侯守森、张军生为重要成员,秦连喜、江贵明、张泽泉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高振锋参与敲诈勒索作案1起、寻衅滋事作案8起,侯守森参与寻衅滋事作案6起,张军生参与寻衅滋事作案4起,毛利新参与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作案各1起,秦连喜参与寻衅滋事作案2起,孟繁萍、张泽泉、包建军、江贵明参与寻衅滋事作案1起,张小龙参与非法拘禁作案1起。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并罚,对高振锋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侯守森、张军生、秦连喜、张泽泉、孟繁萍、包建军6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并罚,对毛利新执行有期徒刑2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小龙有期徒刑10个月。
相关新闻
- 2019年01月21日定西警方成功打掉一个网络虚假投资诈骗犯罪团伙
- 2019年01月17日庆阳中院一审开庭审理首起涉恶犯罪案件
- 2019年01月17日酒泉警方发布公告:征集周前进涉黑涉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 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 2019年01月17日抓获48人!酒泉打掉一盘踞14年的涉黑犯罪集团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