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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