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4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7月16日,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1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住建局牵头,镜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文旅局、环卫局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整治组,对该信访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145:新华路雄关广场国泰大酒店后院内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有五六年时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曾向嘉峪关市“12345”反映,未解决。
经核实,该信访问题属实。接到信访投诉后,市配合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全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召开信访案件交办会议,并组成联合整治组,提出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按照任务分工,联合整治组立即开展整治工作。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市住建局对国泰大酒店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罚款处罚、责令改正的处理。7月17日14时30分,国泰酒店院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约140立方米全部清理完毕。案件办结后,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国泰大酒店后院内曙光街6号楼住户逐一进行满意度调查,经查满意率100%。
此次信访案件办理,严格按照“立行立改”的工作原则,按照及时受理、现场核查、分析研判、现场复查、总结归纳的程序办理,坚持部门联动,健全机制;坚持寻根溯源,举一反三,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根源,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避免相关问题反弹,全力做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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