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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出台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通知 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2021/02/09/ 20:50 来源:嘉峪关日报 记者李巍

我市出台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通知

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每日甘肃网2月9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李巍)为响应国家关于春节期间倡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贯彻落实省上相关通知精神,2月3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引导群众就地过年要求,全面做好政策宣讲和人员劝导工作,倡导在我市工作的外地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并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要有效保障就地过年群众的生活需求。全力做好市场和能源保供工作,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超市以及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云剧场、艺术直播等线上服务,积极组织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开展线上服务;强化各类文化、旅游、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措施,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

  要强化就地过年群众的服务关爱。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做好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工作;对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补助和帮扶关爱,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加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提前足额发放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对各类特殊群体,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做好摸底排查,加强分类帮扶指导,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要确保群众岀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指导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菅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落实春节前后铁路、民航免收退票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要保障就地过年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送温暖留心、强政策留岗、稳生产留工、优服务留人;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裁员、少裁员;依法支付春节期间职工的加班工资。

  要着力营造祥和安全的就地过年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要严格落实群众就地过年的服务保障责任。从讲政治高度,扛起群众就地过年的服务保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班加班补助。科学、精准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在疫情防控政策执行上不能层层“加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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