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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第1批)

 2021/07/08/ 15:36 来源:嘉峪关日报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

(第1批)

  7月6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6件,其中涉及水1件、垃圾2件、油烟和噪声3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行现场初核,及时交办信访案件,确定由有执法权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高质量办理信访案件,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具体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是:

  1.受理编号1:迎宾东路铁路道口至迎宾路与钢城路交叉路口之间有近十口污水井,每逢下雨时,污水井口就往外喷城市污水;因迎宾路排雨设施的缺失,下雨时汇集的雨水就跟小河一样由西向东与污水井中冒出的污水汇到一起,沿道路两侧流向铁路道口,淹没铁路,形成污水湖,臭气熏天,天气转晴后三个月污泥发出的臭味都无法散净。

  2.受理编号2:自2019年开始,安装在锦江锦绣园小区19#楼后面变压器低频噪音干扰住户正常生活,该变压器无合法合规手续,要求将其移走。

  3.受理编号3:阳光金水湾正门对面珏洋小区6号楼街面房火辣辣烧烤城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每天晚上噪音影响到凌晨一点左右,希望尽快解决。

  4.受理编号4:胜利二小区29号楼4单元楼下麻将馆噪音扰民。

  5.受理编号5:①文化小区不规范摆放垃圾桶,住户随意乱扔垃圾,物业公司不及时清理,气味恶臭,影响居民生活。②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阻挡小区出行,造成安全隐患。③小区内狗排泄物,无人清理。

  6.受理编号6:文化小区15号楼楼前空地场所,垃圾堆积无人管理。

  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我市将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信访案件的办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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