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嘉峪关  >  嘉峪关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加强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2021/08/05/ 10:24 来源:嘉峪关日报 白艳华 白静

市房产服务中心加强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每日甘肃网8月5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白艳华 白静)今年以来,市房产服务中心根据业务需求不断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建立三方协作机制。房地产企业、监管银行、房产服务中心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就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对接协调。房地产企业每申请一笔用款,监管银行需向市房产服务中心提供该企业监管账户余额、能否申请用款等信息。

  明确企业用款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用款时,需在用款申请中标明投资完成情况、票据使用情况、用款类型等基本内容,市房产服务中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款项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申请使用。

  细化监管工作流程。要求每月20日前监管银行向市房产服务中心报送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收付款及预售资金监管收付款情况,房地产企业向市房产服务中心报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市房产服务中心进行比对审核。

  完善系统相关功能。为确保首付款全部进入资金监管专户,完善了“智慧房产”功能,4月1日起,将预售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功能前置,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应当提供购房人已存入专用账户的首付款凭证。市房产服务中心核对商品房房号、购房人姓名、合同首付款比例及银行进账单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网签备案。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保证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