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检察力量守护特殊群体利益
每日甘肃网12月16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朱玲 武晓霞)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多方位保护特殊群体利益,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深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做实支持起诉,向弱势劳动者群体传递“检察温度”。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7万余元。与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沟通,检察机关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帮助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7件、促成双方达成民事和解3件、检察听证4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5件,还对已办结的支持起诉案件回访当事人,了解欠款到账情况,对于未能按照约定执行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确保支持起诉效果落到实处。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件8人,提起公诉7件7人;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封存11名涉罪未成年犯罪记录。针对类案多发问题,向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建议内容被全部采纳。与市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为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规范指引,打造“未爱有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持续加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联合市民政局、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本市养老机构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向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内容被全部采纳。
坚决维护涉军人军属等群体权益保障。办理涉军属案件1起,张某交通肇事案,其中2名被害人系军属,因犯罪嫌疑人张某无民事赔偿能力,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协调保险、物流等公司共向被害人亲属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280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了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办理诈骗军人的诈骗案1件,已为军人追回赃款1.28万元。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与市教育局等11家单位联合发文,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今年以来共向2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000元,还协助1名当事人所在社区向其发放慰问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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