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2 11:26来源:嘉峪关新闻网
8月6日,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钱旭为组长的省地方史志编委会第三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副市长张静昌陪同。在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情况汇报后,检查组认为,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认识明确,工作起点高,从机构、人员、经费等多方面大力支持地方志工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修志工作进展快,见效快;齐抓共管,科学规划,工作机制好,发展思路好;修志队伍积极进取,服务能力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地方志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检查组要求,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重要性的认识,把修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张静昌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依法修志的紧迫感,切实把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贯彻好、落实好。拓宽思路,多渠道、多领域开展修志编史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合作,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编纂出更多的精品佳作,为弘扬嘉峪关文化、促进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人员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推动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