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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2021/08/06/ 10:46 来源:嘉峪关日报 记者 杨亮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周边国家疫情形势严峻,国内多地出现本地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凡14天内从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嘉入嘉人员,与中、高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达嘉市后要立即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排查检测、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嘉。凡从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嘉人员、与重点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入境集中隔离结束后来(返)嘉人员,应在抵达嘉市前2天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如实申报,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拨打120电话,由120转运到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不得自行外出就诊、不得自行购买药物服用。

  二、严格“三码联查”。全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车站、娱乐场所、餐饮单位、快递物流、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出行码、健康码“三码”联查工作。对查验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重点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引导其就近接种。对未落实相关查验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做好个人防护。暂缓安排外出旅游,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出高铁站、客运站、农(集)贸市场、景区、医院、商场、超市、酒店、酒吧、电影院、运动场所、图书馆、旅游景点、KTV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出行码”,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倡导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坚持文明饮食,不食用野生动物。

  四、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切实降低感染风险,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严防人群聚集。各单位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演出、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报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严格执行来嘉参加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接待游客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电影院等场所人流量不得超过承载量的75%。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要积极引导居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婚宴、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类大型聚餐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性聚集性风险。

  六、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属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网格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来嘉返嘉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所有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高铁站、客运站、娱乐场所、餐饮单位、农(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景区景点要加强人流动态监测调控,压缩人流规模。养老机构、福利院要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酒店宾馆严禁为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以及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须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措施的人员提供服务,并及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等制度,加强发热病人的闭环管理,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坚决杜绝院内感染的发生。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建立举报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近期来自境外、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嘉市且未接受医学观察的,请及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举报。对不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单位,及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937-6266763

  雄关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举报电话:0937-6232724

  钢城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举报电话:0937-6326791

  郊区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举报电话:0937-6238669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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