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3日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院长曹云山
嘉峪关市法院院长曹云山作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2008年,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1件,同比上升29.9%,审结、执结案件3380件,同比上升28.7%,年结案率93.1%。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受理刑事案件228件412人,案件数量同比增加21.3%,涉案人数同比增加12.6%。审结案件220件,判处罪犯352人,结案率96.5%。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39件,判处罪犯63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故意杀人犯史渊、李红彬、故意杀人抢劫犯高伟执行了死刑。严惩“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92件,判处罪犯168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18件,判处罪犯18人。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放火、破坏电力设备案件33件,判处罪犯34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财务人员刘文涛贪污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等公款近340万元,近日被我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占19.9%。注重对刑事案件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3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38万余元。经依法审理,对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促使其及时得到矫正。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为1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25件,同比上升32.4%。审结2258件,结案率97.1%,涉案标的金额约2亿元。注重运用调解方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调解结案和经调解说服当事人撤诉的案件1225件,占结案总数的52.7%。关注民生问题,依法妥善化解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涉诉纠纷,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市法院加强调研积极应对,审结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37件,标的额1275万余元。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2件,标的额1790万余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建设,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审结买卖、借贷、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245件,总标的额15642万余元。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证售房引起的200多户购房人涉诉上访案,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协调下,得到比较妥善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行政案件10件,审查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件。在合法性审查原则下,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多数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并自愿撤诉。对审结的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向有关方面通报司法审查情况,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提出司法建议。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1060件,执结886件,同比上升31.5%,执结标的金额6212万余元,同比上升69.3%,执结率83.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完善执行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抓住重点环节,加大执行力度。一是强化执行手段。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申报财产、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共对12名拒不执行裁判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适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促使其履行生效裁判。注重执行和解,将调解工作落实到执行活动全过程,最大限度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对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手段、优先执行。二是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继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执行中止、和解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清理执行积案,切实增强执行效果。